電動車管理出路:文明地“疏”
“節(jié)能、低碳、省力、快捷”,從電動車誕生的那一天起,它就以其獨特個性備受國人青睞,幾年之間,幾乎成為城鄉(xiāng)群眾家家必備的交通工具。然而,近幾年頻頻曝出的電動車占用機動車道、橫穿道路、搶道行駛、超速行駛等違章現象,以及由此引發(fā)的交通事故與日俱增,影響了道路交通的暢通和安全,電動車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。
優(yōu)點是“快” 缺點是“太快”
比自行車省力,比汽車便宜,比坐公交車方便,電動車的諸多優(yōu)點,注定它會成為普通老百姓首選的交通工具,F在,不少老年人出行也愿意使用電動車,有些中學生也加入到電動車的行列當中。
走在聊城城區(qū)街頭,非機動車道上,滿眼是各種各樣的電動車在快速穿行。特別是十字路口,綠燈一亮,電動車如潮水一般涌來,不由人不相信:中國已經完成了從自行車王國到電動車王國的轉變。
電動車在設計之初,除“低碳”之外,快捷肯定是其一大亮點,稍稍動一動車把,速度就能達到十幾公里。但是,在遇到突發(fā)情況時,因車速較快,制動不靈,導致電動車事故頻發(fā)。按照國家標準規(guī)定: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大于20公里,整車重量不大于40千克,電動機功率不大于240瓦,輪胎寬度不大于54毫米,蓄電池電壓不大于48伏。按照這一標準,全國90%以上的電動車都是“超標”的。一位電動車銷售人員告訴記者,由于消費者偏愛速度快的車子,目前多數電動車設計時速可達40公里,甚至更快,導致安全隱患大大增加。而一些品牌電動車經銷商則都表示,自家的電動車設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,上路沒問題。
速度快了不安全,速度太慢也不行。聊城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表示,不可否認許多交通事故與速度太快有直接關系,但如果電動車速度太慢也不符合交通暢通的原則,按照目前城區(qū)非機動車道的設計標準,肯定會出現車多路窄的情況,容易引發(fā)交通擁堵。
“電動車悄無聲息地突然出現時,總讓人有種措手不及的感覺!笔忻窆壬且幻惺畮啄犟{齡的老司機了,他告訴記者,一次從東昌路由東向西直行至油廠路口時,一輛電動車突然闖紅燈穿越斑馬線,多虧他經驗豐富、緊急剎車,才沒有釀成交通事故。刺耳的剎車聲過后,騎電動車的年輕人似乎沒意識到危險,飛快地走開了。
簡單地“堵”還是 文明地“疏”
作為城鄉(xiāng)居民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,目前電動車保有量十分可觀,就聊城城區(qū)來說,保守估計在5萬輛以上。
電動車占道行駛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。經常開車出行的人會發(fā)現,在聊城城區(qū)的主干道上,時常會有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,特別是上下班高峰期,占道行駛的現象會更嚴重。記者發(fā)現,除電動車騎行者的原因外,非機動車道被擠占也是客觀原因之一。由于對非機動車道管理不到位,非機動車道被機動車、商販擠占,把一部分行人擠到了機動車道。在城區(qū)東昌路百貨大樓路口附近,東昌路兩側的非機動車道上停滿了汽車,留給行人的只剩下不到兩米的通道。而花園路人民公園附近,小商小販將非機動車道占去了一半,行人只能擠在人群中穿行。
為緩解交通壓力,聊城交通管理部門曾多次對占道行駛現象進行治理,因為只限于口頭勸阻,沒有其他更加有效的處罰措施,效果不甚理想。如果對擠占非機動車道現象實行雙管齊下同時治理,效果也許會更好。
而一些大中城市,已經嚴格對電動車的管理。從2011年7月1日起,深圳市在市區(qū)繁華路段實行區(qū)域禁行措施,對違規(guī)騎行者處以200元罰款,如拒繳罰款將暫扣車輛。在武漢市,除上牌外,還要給電動車上保險,上路限時速15公里。
是堵還是疏?雖然各地對電動車治理各有不同,但是目標只有一個,就是保交通暢通。一位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認為,聊城電動車當前出現的種種問題,除了其自身設計的缺陷外,最大的根源還是“人”,是電動車騎行者交通安全意識淡泊,不遵守交通規(guī)則所致。因此,治理電動車之亂重在管“人”,提高人的文明素質。一個執(zhí)勤交警這樣告訴記者,同樣是違章,步行,自行車,電動車,由于速度不同,一旦出現交通事故,受傷程度是不同的,速度越快,后果越嚴重。所以,對電動車騎行者的管理,必須更嚴格,遵章出行,這樣才可以避免傷亡的慘劇發(fā)生,只有文明出行,才有安全暢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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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yuk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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